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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證照獎勵金

  •  申請時間及手續

()申請時間:每年31起至37止及101起至107止。  (逾期不予受理)

()申請手續:申請學生須先上本校學習歷程檔案系統登錄證照資料,再向所屬科系()提出申請,由各科系()詳實按規定審核並造具名冊,於截止申請日起七日內連同申請表、相關證明文件,送研發處辦理。

  • 申請時需檢具之表件

()申請表乙份。

()學生證正、反面影本乙份。

()技術士證照或專業證照證明文件影本乙份。

()學生郵局帳戶資料表。

 ()上述證件皆須攜同正本查驗,驗後歸還。

  •   獎勵金額

()學生參加政府機構舉辦之甲級技術士技能檢定或其等同證照之檢定,並取得證照,並經科系()相關會議通過,可核給最高3,000元獎勵金。

 ()學生參加政府機構舉辦之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或其等同證照之檢定,並取得證照,並經科系()相關會議通過,可核給最高1,000獎勵金。

 ()學生參加政府機構舉辦之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或其等同證照之檢定,並取得證照,並經科系()相關會議通過,可核給100獎勵金。

  • 申請書請至系辦找陳助教拿取或自行列印,並記得一定要上e-protfolio登入證照資料唷!!

(新生無法申請此證照獎勵金,發照日期一定是要在學期間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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