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96-98學年度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」
「96-98學年度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」
第2階段
報名時間:
參加資格:
北商96-98學年度大專畢業(不包括研究生)且非在學之待(失)業者。
(其中,96至97學年度大專畢業生,如曾參加第一階段者,不得重複參與第二階段實習)
計畫期程:自
辦理原則:
1.教育部補助與實習員媒合成功之實習機構每人每月新臺幣一萬元,每人至多補助六個月。
2.實習員實際薪資尊重勞動市場機制,並由企業全額負擔薪資及企業須提撥之健、勞保(內含職災)和勞退金。
3.此實習方案為不定期僱用契約,非六個月短期性工作。
4.依照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,實習員在機構實習期間應計入年資計算。
實習名額:尚有220名。符合資格且有意願的北商畢業校友們,把握機會儘速上第二階段平台登錄資料,踴躍申請參加!!
詳細訊息,請參閱教育部「大專畢業生至企業實習資訊網」(第二階段平台) http://968.lhu.edu.tw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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